俄羅斯央行禁止由受監管加密貨幣賬戶轉賬至自託管錢包
ChainCatcher報道,俄羅斯中央銀行在10月12日更新的指引中明確禁止個人從受監管數碼賬戶提取加密貨幣至其本人控制的自託管錢包。央行稱,此限制依據2026年9月1日生效、有關加密貨幣市場的新《第282FZ號聯邦法》第31(9)條。數碼賬戶是法律認可用於記錄加密貨幣資產的賬戶;數碼託管人則為註冊實體,負責登記及轉移該等資產,並提供錢包地址存取。限制適用於俄羅斯受監管託管系統內的提款。就普通投資賬戶的提款,規則適用於個人居民,並無為合資格投資者提供豁免。根據第31條,通過所需評估並接獲風險披露的個人,可將加密貨幣轉至法律授權外國託管人管理的錢包;這與轉至機構託管以外的個人錢包不同。法律亦就外貿結算及挖礦訂立獨立例外。央行進一步指出,使用數碼託管人管理地址的個人之間轉賬亦屬禁止,包括點對點交易產生的轉賬。該等條文屬通用加密貨幣市場法的一部分,不限於實驗項目參與者。央行表示,個人之間直接點對點交易僅准許至2027年7月1日第30(1)條生效為止;其後,未獲授權為加密貨幣市場中介人的居民,必須透過獲授權中介人進行交易,或在其參與下進行,例如持牌經紀商或列於俄羅斯中央銀行登記冊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營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