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OCC 提出 GENIUS 法案規則草案 規範支付穩定幣發行方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週三發布規則提案以落實 GENIUS 法案,為國內外支付穩定幣發行方設立標準,包括一比一流動性儲備及兩個工作日內按面值贖回。這份 376 頁的提案開放 60 天公眾諮詢期,並明確界定受 OCC 管轄的發行方範圍,包括國家銀行子公司、聯邦合資格發行方、州合資格發行方及外國穩定幣機構,同時確認穩定幣在聯邦銀行法下屬合法支付工具。提案亦建立以原則為本的風險管理框架、個案資本及流動性要求,並涵蓋受 OCC 監管實體的特定託管活動。OCC 表示,BSA、AML 及 OFAC 要求將於另一項規則制定中處理,並將與財政部協調;該機構正與聯儲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及全國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合作制定 GENIUS 法案其餘條文;GENIUS 法案於 2025 年 7 月成為法律,生效日期為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最終規則公布後 120 天(以較早者為準)。